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产品品质提升为目标,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聚焦“四个农业”,推行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发展战略,扩大有机农产品生产规模,建立健全市场销售体系,满足公众追求生态环保消费需求,促进有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保护生态环境,绿色持续发展。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定位,科学配置生产要素,有机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结合,整体效能和可持续性相结合。
2.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严把质量安全,健康稳步发展。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坚持审核从紧、监管从严、处罚从重,健全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公信力。
4.政府支持推进,市场驱动发展。鼓励支持有机农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引领健康消费理念,开拓有机农产品消费市场。
(三)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有机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有效期内获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8%以上,获证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产品溢价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体系初步建立。2020年重点打造10个有机产品示范基地,生产企业由2019年360家增加到400家,销售额由2019年2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到2022年有机产品示范基地增加到30家,生产企业增加到470家,销售额达到4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科学规划发展布局,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
1.立足太行山、燕山和首都“两区”建设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及其他生态环境良好区域,依托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有机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在燕山长城沿线建设有机板栗基地;在太行山、燕山浅山丘陵区发展有机苹果种植基地;在太行山低山丘陵区发展有机核桃加工原料基地;在张承坝上地区发展有机优质马铃薯和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在冀中南地区发展有机小麦和蔬菜生产基地;在太行山、燕山地区发展有机优质谷子和杂粮杂豆生产基地。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生产基地创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
2.结合创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在绿色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推进有机农业发展,推行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方式,强化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有机农产品,提升高端市场占有率。重点打造有机苹果、有机板栗、有机核桃、有机藜麦、有机马铃薯具有河北区域特色和品牌优势的有机产品示范基地
(二)强化科研和技术推广,提高有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1.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设立有机农业科研机构,集成有机生产技术并示范推广,打造果品、蔬菜、杂粮、坚果有机生产典型样板,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